關于深圳中港物流進口貨物繳稅知識
關于關于深圳中港物流進口貨物繳稅這里不得不提到香港的“免稅進口“”。香港是自由貿(mào)易港,很多貨物從香港進口并不需要繳稅,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免稅,而是需要繳納的稅費少到可以忽略的地步,因此很多人認為是免稅。
在整個深圳中港物流過程中我們需要和兩個海關打交道,深圳海關和香港海關。我們由深圳發(fā)貨到香港,于深圳海關而言是出口,于香港海關而言是進口;由香港發(fā)貨到深圳則是反過來的叫法,即香港海關是出口,深圳海關是進口。兩個關口都涉及到繳稅的事情,下面和大家詳細講解香港海關的收稅標準,希望對有需要有的朋友有所幫助。
根據(jù)香港海關《進出口(登記)規(guī)例》,凡將任何物品(獲豁免物品除外)進口或出口的人士,必須在貨品進口或出口后14天內(nèi)提交一份進口/出口報關表及繳付從價申報費與征款。
香港海關規(guī)定,每張進出口報關單的報關費上限訂為二百元。
一、進口:
1.非食品項目:
a.貨值以港幣計,首$46,000須繳費$0.2
b.以后每增加$1,000或不足$1,000,加繳$0.125,而不足1角的零數(shù)須調(diào)整為1角計算
2.食品項目:
不論貨值多少,每份報關單繳費$0.2
二、出口:貨物不論原產(chǎn)地是否香港特區(qū)
a.貨值以港幣計,首$46,000須繳費$0.2
b.以后每增加$1,000或不足$1,000,加繳$0.125,而不足1角的零數(shù)須調(diào)整為1角計算。
三、如果逾期未報關會產(chǎn)生什么后果呢?
香港海關規(guī)定,未能在貨物進口或出口后十四日內(nèi)報關者,必須繳付罰款。
1.若報關單所列的貨物總值不超過$20,000:
a.貨物進口或出口后一個月又14日內(nèi)報關者,須繳納罰款$20;
b.貨物進口或出口后兩個月又14日內(nèi)報關者,須繳納罰款$40;
c.貨物進口或出口后兩個月又14日后報關者,須繳納罰款$100;
2.若報關單所列的貨物總值超過$20,000,則上述罰款將分別倍增至$40、$80及$200。
四、補收報關費
憑借香港法例第60E章《進出口(登記)規(guī)例》第10,海關關長可向少付進口及出口報關費的人施加罰款,就每份已呈交的進口、出口、轉(zhuǎn)口報關單可施加的罰款上限為少付報關費的20倍(但罰款金額不得超過$10,000)。任何人倘收到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政府就罰款發(fā)出的繳款通知書,必須于該通知書發(fā)出日期起計的14天內(nèi)繳付費用。
好了,關于深圳中港物流進口貨物繳稅知識到此就介紹的差不多了,如果有貨物需要進出口香港可以咨詢深圳中港物流,可以提供貨物代繳稅、報關代理、香港倉儲等一站式物流服務,非常方便。